新修订的《成都市消防条例》11月9日施行电动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要受罚

明确高层建筑与超高层建筑的不同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对占用避难层的行为设定处罚
禁止电动车非法改装、进楼入户、飞线充电;高层建筑避难层被占用,要受处罚;无物业管理的“三无小区”,责任不留空白……
9月24日,《成都市消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通过,将于2026年11月9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共分七章四十三条,直面市民身边消防难题。
消防安全是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石。成都作为常住人口超2100万的城市,城市结构复杂、经济业态多元、人员流动频繁。全市现有高层建筑约4.9万栋,使用主体多元、管理难以统筹,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难以压实;现有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等约500万辆,电动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顽疾屡禁不止;仓储物流、人员密集场所等精准管理措施缺乏针对性法制支撑……消防安全治理面临一系列新的风险点和难点。
织密责任网络。《条例》明确不同场景下消防安全责任主体,细化上位法统一管理人制度,解决多主体的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责任不明问题。对无物业管理的“三无小区”,授权市政府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确保责任不留空白。细化物业服务人职责,要求公示消防设施维保情况及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的制止、报告义务。
严管电动交通工具。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电动车违规停放和充电问题,《条例》实现全链条监管:新建建筑、新建公共场所同步规划、建设、交付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既有建筑因地制宜增建或设置符合安全条件的集中停放场所与充电设施。禁止电动车非法改装、进楼入户、进入电梯、飞线充电等,并设定行政处罚。对电动汽车停放充电设置前瞻性规范,明确充电设施所有权人及运营企业的消防安全责任。
紧盯重点场所。《条例》明确高层建筑与超高层建筑的不同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对占用避难层的行为设定处罚。针对地下商场、轨道交通、地下停车场等连通复杂特点,要求合建、连接的不同主体签署消防安全管理协议,设置有效防火分隔,定期开展联合演练。要求人员密集场所按规定配备逃生装备,禁止在门窗、通道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要定期组织逃生演练,工作人员要掌握应急避险技能。